[工作职责及任务]
1. 研究提出科学基金对美洲及大洋洲国家和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的国别政策;
2. 承担科学基金同上述国家和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
3. 起草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文本、协议或谅解备忘录等文件,定期组织、参加双边、多边协议工作会议;
4. 归口组织、协调与上述国家和地区开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5. 承担因公出访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审批手续;
6. 承担该地区驻华使(领)馆及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的工作联系;
7.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 +86-(0)10-62326877、62327145
传真: +86-(0)10-6232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