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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与审计工作
 

  2005年,纪检监察审计局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领导下,在各局(室),科学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围绕科学基金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审计职责。在加强管理队伍廉政建设,加强科学基金工作中的科学道德建设,维护科学基金公正性,营造健康的科学基金研究环境,完善科学基金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制度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的精神,结合科学基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和新时期工作方针,从加强党风建设,完善科学基金管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维护科学基金公正性出发,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明确了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体系的总体部署、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自然科学基金委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科学基金声誉,结合工作实际,纪检监察审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修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八项规定”并于2005年8月正式颁布实施,这对规范委内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开展多种形式活动,抓好廉洁从政教育

  为充分发挥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全委范围内开展《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并荣获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颁发的“优秀组织奖”;组织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邀请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来委宣讲“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和履行职责、对工作高度负责的责任感。

  三、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弘扬科学精神

  2005年,监督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章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章程》和《办法》的实施,受到科技界的广泛关注。

  监督委员会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公布了3例存在严重弄虚作假和抄袭行为处理决定,并以《监督委员会简报》的形式公布了个别科技工作者不端行为的事实与处理决定;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报告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对弘扬科学道德、惩治科学不端行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截止2005年12月中旬,共收到科技工作者来函123件。经过初核,确定受理63件,不受理34件,转其他部门处理26件。在受理的来函中,经调查核实,监督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的有21件(其中13件为2004年受理的举报信件)、澄清事实的有19件、事实根据不充分的有6件,另外还有30件正在调查之中。2005年共受理反映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候选人有关情况的异议信7件,涉及7位候选人,其中实名来信3件。经核实,未发现2005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候选人有弄虚作假和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

  2005年监督委员会继续在科学部评审会期间派驻监督组,还试点开展了评审专家公正性调查工作。

  四、认真做好审计工作,确保资助经费合理使用

  按照国家审计署的要求,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对北京地区、华东地区受资助的31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160个重点、重大项目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了抽查审计,审计金额达1.6亿元。主要围绕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开支范围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计,进一步了解依托单位对资助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情况并介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通过审计,指出了被审计单位管理中有待改进和需要加强的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提出了结论意见,受到被审计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的欢迎;进一步强化了项目依托单位的监管责任,保证科学基金项目实施中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2005年11月24~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5年度北京地区重点项目抽查审计总结
          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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