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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与专题部署

第七章 国际(地区)合作

  (十)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战略部署。鼓励广大科技人员与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和科研机构开展广泛深入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继续推进实质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促进我国更多科学领域进入国际前沿;积极推动参与和筹划双边和多边国际(地区)科学合作,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推进我国基础研究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我国在国际学术舞台的影响力;加强应对和驾驭区域和全球科学合作的能力建设,发挥我国基础研究在国际科学创新体系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战略型合作;加强与国家相关科技管理部门的协作,联合发起和支持重大国际科学计划、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和国际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

  加强政策调研,根据基础研究特点制定和调整科学基金开放合作的国别政策。要不失时机地拓展和深化与科技发达国家的合作,完善和优化现有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关注与周边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探索建立南南合作的项目资助机制;积极参与多边合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国际科技组织在开展跨国跨境科学研究计划中的协调机制,推进我国科学家参与、筹划和开展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和全球性研究计划;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持续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

  (十一)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发展任务。持续推动实质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根据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先发展领域部署,鼓励我国科学家与国外同行在前沿科学领域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组织和参与多边形式的科学研究计划。不断拓展组织间联合资助的合作研究。根据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继续共同组织和资助双/多边合作研究项目,逐步规范和完善联合资助、联合评审、联合结题等合作研究项目的管理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环境。继续支持我国科学家结合学科建设和发展战略,筹划和召开具有重要影响的双边和多边学术会议,鼓励根据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扩大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的资助规模,着力提高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的质量,在双/多边协议框架内,以暑期讲习班、双边研讨会和短期互访等多种方式支持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学家特别是青年科学家参与和组织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活动。完善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资助机制。扩大资助规模,逐步形成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研究奖学金制度。同时探索设立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高级访问学者基金,以吸引国际资深科学家来华工作讲学。鼓励和推动我国科学家建立以我为主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网络。围绕科学基金学科发展和优先资助领域,在若干前沿领域、基础学科领域以及我国相对薄弱的研究领域,鼓励和资助我国科学家和研究群体与国外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以我为主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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